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倡导争优创新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将在各院系中开展2006―2007学年度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各院系2007年9月1日前在校满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包括2007级新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选办法
各院系应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严格评选。各院系名额分配表中的数字是按照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的,为各院系评选人数的上限。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班集体同意,并由其所在的班委会认真填写登记表,推荐为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材料,经各院系党总支审查同意,加盖党总支公章后,将登记表和初评结果(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姓名,先进班集体的全称)于11月1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行政楼110室),并将初评结果及获奖学生帐号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aidan@cueb.edu.cn,联系人:蔡丹,电话:83952091,同时各院系和学生工作处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民主评议。评选工作应在各院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党总支批准。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院系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班团集体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各院系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院系要成立由分团委书记、班主任、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班班长组成的评比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学习成绩包括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成绩,必须填写必修课成绩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各院系要认真审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确保推选出最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典范。
4.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院系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在毕业分配、推荐研究生时应当优先考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生工作处
200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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