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为圆满完成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学校相关规定,对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班级、团支部认真做好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各班级、团支部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诚信的考试氛围,强化学生对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在校内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学生切实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违反考试纪律为耻”的意识,弘扬正气,自觉遵守纪律。
二、各班级、团支部要召开本班级、支部的学生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动员会,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做严守考纪的表率。号召优秀 班集体、先进团支部集体承诺严守考纪,争做优良学风班。
三、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班会内容应包含:《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首经贸政发[2013]146号)等校规校纪。特别需要注意在学生中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法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四、各班级、团支部在考前务必向学生强调以下考试注意事项,特别是四、六级考试的注意事项。
1、四级考试时需三证齐全(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六级考试时需四证齐全(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四级通过证明);在历次四、六级考试中都会有少数学生因证件不全未能参加考试,因此各班级、团支部应特别提醒学生如有证件遗失,务必提前补办,以免影响考试。
证件补办的相关流程参照教务处主页相关文件执行。
2、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等,如带到考场,则必须在考前将手机关闭并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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