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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助学贷款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12:00:00  


各班同学:

为了顺利推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认真做好往年贷款学生合同续签工作以及新生新增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情况分类

(一)老生续贷:2011年以前办理过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2012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过贷款,2012年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二、各类贷款学生需提供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一)老生续贷:

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合同(到现场发)、铅笔、黑色水笔

小额贷款协会贷款

大学生提取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1)、借款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证明,需有街道(含)、乡镇(含)以上级行政或民政部门盖章铅笔、黑色水笔

(二)在校生新贷: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6000/人年):

1、外地贷款学生:特困证明(须注明家庭困难),要求: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2012年度内。特困证明应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一律无效;

北京贷款学生:《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三证中其中一证的复印件(A4纸)。

2、本人手写的个人家庭情况说明,要求200字以上。(A4纸);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中同学意见院系意见一定要填写具体;

4、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5、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

6、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7、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8、学生证复印件(A4纸)

9、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院系盖章(一门或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小额贷款协会贷款(额度5000/人年):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A4

3、借款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证明,需有街道(含)、乡镇(含)以上级行政或民政部门盖章

4、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2

注:两种贷款学生根据本人情况自选其一。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926日上午11点前到学院227办公室报名登记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大学生提取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大学生(首次)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四、签订助学贷款协议时间安排:

1)老生续贷

国家助学贷款:

926下午1:30博学楼506

小额贷款协会贷款:

926下午1:30博学楼 518

2)新增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927下午1:30慎思楼218

 小额贷款协会贷款:

927下午1:30慎思楼314

注:请相关学生准时参加,如未到场视为放弃。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9

 

 附件1:大学生提取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

附件2: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首次申领用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