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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12:00:00  


各班同学:

为了做好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现对我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将以此作为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及其他各项资助的重要依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有效,此表一式两份

二、下属五种情况优先考虑:

1孤儿、烈士、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家庭子女;

2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单亲子女;

3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4家处地震重灾区,因灾害造成损失重大的;

5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子女。

二、????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循扶困和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要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违反校纪,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取消申请资格,不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切待遇。

2学生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程序和进度安排

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册学生总数的控制,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采取本人申请,外地生源学生提供加盖有效公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有效。此表一式两份);京籍学生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2、以上两个表格请于9月26日下午16:00前上交学院227办公室

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执行一年一认定原则,因此去年申请过的同学今年也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920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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