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年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安排,2023年项目的结题验收时间为2024年3月。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对2023年项目的进度检查、信息变更及监督工作,并完成附件1-4,于2023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电子版。
(一)请发表过论文或专利的项目组填写《2023年“大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若无论文/专利则无需提交;
(二)各项目组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提交电子版;
(三)各项目组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指导教师变更等情况,填写《变更申请》(附件3),提交电子版,若无变更则无需提交;
以上所有文件按照2023-负责人-中期检查报告书/数据采集表/变更申请命名,邮件标题按照2023-负责人-中期检查命名,发送至cbajiaowu@163.com,未按命名格式发送邮件将不予接收。
二、2024-2025年度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现启动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工作说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周期约为一年, 中期检查时间为2024年11月,结题验收时间为2025年3月。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
1.立项申报对象须为我校2023级、2022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团队成员最多为五名(含负责人),最少为两名;一名学生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组队可以跨学院跨年级。
3.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项目。教师指导一个项目并完成结题按8课时计算工作量,同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4年)》计2分。
4.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时不要勾选这两项内容。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立项时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排序”,其中重点项目占比40%,一般项目占比60%(四舍五入取整)。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分拨管理费用于各学院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管理费标准为本单位项目总经费的20%。
(三)材料提交
2023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5)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6)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7)电子版;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即所有项目组均需提交2个文件,申报书/申请书&汇总表。
以上所有文件按照2024-负责人-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申请项目汇总表命名,邮件标题按照2024-负责人-申报书,发送至cbajiaowu@163.com,未按命名格式发送邮件将不予接收。
工商管理学院
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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