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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0 05:29:00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安排于2015年3月14日-3月21日举行,具体安排详见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安排汇总表。

 补考及重修考试学生数据(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考务科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取,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期末考试旷考、违纪或同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达三分之一者等不能参加补考,可通过参加后续学期学校组织的重修考试获得相应学分。

重修考试只针对上学期所开的课程,使用补考试卷,不由任课教师单独命题。

由开课院系安排考试的课程请学生务必在补考及重考期间主动到开课院系询问考试事宜。

 考试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及博学楼(5号楼)同时公布,请学生及时查看。

 参加《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III》及《大学英语综合I》考试的考生请自备耳机。

 参加笔试考试的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安排考场及考试号就座,服从监考教师指挥,遵守考试纪律,无证件者或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以试卷为准。

学生务必核对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与否,如有问题请考生考前至少提前一天与所在院系及教务处考务科(博纳楼128房间)联系。                                        

相关附件


2014-2015-2学期期初补考与重修考试汇总表(发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