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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09:10:00  

  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7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学生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有三类,即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这三类项目的申报需要撰写不同的申报书(见附件),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型。

  二、组织管理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经费分配、项目过程监督、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6级、2015级、2014级),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团队最多为5人(含负责人),一名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不批准单人参与的项目和没有指导教师的项目。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专任教师为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

  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即学生自行选择的课题和各院系指定的课题。院系推荐立项的项目类型原则上“规定项目”至少占50%。各学院应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审。

  四、立项目标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保证较大的学生覆盖面。立项时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且重点项目占40%,一般项目占60%(四舍五入取整)。

  五、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结题验收时间为2017年12月。

  中期检查由各学院组织,时间都为2017年6月,检查内容为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六、各项支持

  本年度学校继续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经费支持。

  继续拨付各学院管理费用于本单位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管理费标准为本单位项目总经费的20%(另外拨付,不占用学生项目总经费)。

  指导教师指导一个项目并顺利结题按8课时(选修课性质)计算课酬,同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计2分。

  七、工作安排

  12月19、20日申报宣传。各学院积极宣传,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

  12月21~27日项目申报。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先行确定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和项目名称等,然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给学院参加评审。

  12月30日前立项评审。各学院专家组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宁缺勿滥,确定立项项目,完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于2016年12月27日前先行将申请表报送至敏行楼229房间,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xbx@cueb.edu.cn

相关附件:
  • 附件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2017版)
  •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2017版)
  •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2017版)
  •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20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