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上班,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