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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11:19:00  

  关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要求

  2018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六种,分别为: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优先关注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用于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课题。该类课题是以学校(幼儿园)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

  4、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三、资助标准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重大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40万元;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10万元;青年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所在院(部)负责,其申报选题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要求相同。

  四、申报规定

  (一)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2、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内容课题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2018年课题申请除重大课题外,其余类别课题一律采取网上申请与文本申请两种形式。重大课题不进行网上申请。

  (四)完成时限

  教育决策咨询类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教育基础理论类课题、教育教学实践类课题要求在3—4年内完成。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五、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5月16日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8年度)》等均可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

  六、网上申报时间安排

  (一)获取登录账号及密码

  以前年度通过“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申请过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从未通过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登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站(http://www.gh.bjedu.cn。)进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点击“注册”,填写登陆帐号、密码,选择受托管理机构和工作单位,填写课题负责人真实姓名和相关信息后点击“同意以上协议,提交申请”完成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及时提请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进入课题管理系统点击“负责人审批”,审核通过用户注册(个人注册后需经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用户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二)申请人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29日填写申请书并上传,各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上传后及时提请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通过。

  (三)3月30日上午11时前,各单位科研秘书严格审核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完成网上申报。

  (四)4月2日-4月4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自行查看材料审查意见,依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上传。获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式申请书并签字,交科研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4月9日上午11时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文本材料要求:

  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10份。请将《重大课题申请书》封皮复印10份,分别贴在10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将《申请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10份,分别贴在10个档案袋背面,以便选择评审专家时回避。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双钉装订。

  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均为原件)。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双钉装订。

  为保证按时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教研人员及科研秘书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

  3、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信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