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因2023年教育部相关就业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开始,学校不再办理报到证(派遣证)或改派相关业务。档案馆近期对2022届及以前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工作进行调整,由原来依据报到证(派遣证)转递档案的方式变更为提交转递证明材料的方式转递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供转递证明材料
转递档案前,需提供转递证明材料:调档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中一种即可,具体要求如下:
1.调档函:抬头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并盖有调档单位公章。
2.三方协议:须完整填写档案去向等信息,并盖有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调档函或三方协议,可提供以下材料转档:
(1)转至户口所在地人才机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转至落户地人才机构,提供人社局的户口接收函;
(3)委培定向学生,提供档案正本存放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
(4)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档案馆咨询,电话010-83952951。
二、档案转递
档案转递分为邮寄和自提两种方式:
1.邮寄档案:将档案转递证明材料(调档函/三方协议/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照片发送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邮箱xsda@cueb.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档案转递+姓名+学号】,并在邮件正文中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或入学、毕业时间)、专业、所在学院、本人联系电话以及完整的档案邮寄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接收电话、接收人)。
2.自提档案:用人单位若明确允许自提档案的,可持档案转递证明材料(调档函/三方协议/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馆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政审原则上不得转档,确需转档的同学请慎重考虑后再申请,因不再办理报到证和改派手续,档案从学校一经转出,不再退回;
2.2023年1月之前已办理报到证(派遣证)的同学,如转递地址与报到证(派遣证)单位一致,可直接将完整的档案邮寄信息和身份证照片通过邮件发给我们,无需提交转递证明材料;如转递地址有变化,请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新调档单位的材料,方可转寄至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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