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补贴复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按照市教委部署,我校已对上级下发的住房补贴清单进行了复审,现将已修正的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2月20至2011年3月2日,共10天,公示地点校本部博纳楼一楼大厅,红庙校区1号楼318号房间外宣传栏。请教职工相互转告并予以监督。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83952128
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电话:8395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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