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首页» 新闻中心» 学生园地» 关于2018级本科生及延长学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补充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8级本科生及延长学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补充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02:29:00  

  截止2022年1月19日,2018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已初步完成。对于未按时进行学分认定申请的以及认定分数不及格的同学,将在2022年3月进行补充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级未按时进行学分认定申请的以及认定分数不及格的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三、认定方式

  通过“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进行申报及认定,登录学工系统点击“创新创业学分”。(在校外可通过VPN找到“学工系统”,登录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

  四、认定程序

  1. 学生申报

  学生自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向学院提交补充认定申请纸质版(见附件),在3月29日-4月15日登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查看已经认定的项目信息,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申报。

  2. 学院审核

  学院自2022年4月19日-4月22日对于学生补充申报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

  3. 学生确认

  学生于2022年4月24日登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进行确认。

  

  特别提示:补充认定工作为2018级及延长学籍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的最后一次机会,请2022届毕业生务必确认已获得或者可在补充认定工作中获得创新创业学分,避免影响毕业。

       春季慕课报名申请已于3月10日截止,如有任何特殊情况请联系赵纯瑞老师

相关附件:
  • 附件: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补充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