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下转出工作指引
(一)转出盖章
分团委收齐各毕业班团员证(后续分团委将统一通知),统一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14办理盖章。
(二)补办团员证
团员证丢失的毕业生,可申请补办。
补办要求:
(1)填写团员证补办申请表(发放至各有关支部),并由分团委盖章。
(2)同时上交一张一寸照片和补办费(每人3元)。
(3)照片背后务必写清学院、班级、姓名,要求字迹清晰,不能连笔。
注:上交团员证时务必标记好学院、班级、姓名,并以班级为单位用文件袋分清楚。
各团支部需明确知晓上交团员证数量和办理完领取数量,避免团员证丢失。
(三)开具介绍信
各团支部统计需要团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请根据模板(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填写具体信息(团员编号是12位系统编号,第一行支部名字是目标去向支部,不是现在所在支部),打印后交至分团委,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大活114办理盖章。
二、团关系线上转接工作指引
(一)任务进度安排
1、清理存量
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清查并完成所有遗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
2、毕业时间标注
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生毕业时间标记和统计,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应转入相应毕业年份的团支部统一管理。团支部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不统一的,由团支部标记为“毕业时间不统一”,然后单独标记出2023年的毕业学生团员。
3、转接申请
毕业生离校前,全部“非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30日前,全部“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期: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期: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须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已有确定就业单位的团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接收。
3.收尾期: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团中央“智慧团建”、广东、福建两地或由两地转入)若10天内未完成的,应加强沟通联系,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组织关系转接。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转接工作指引
转入团组织按照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所有转接申请均可由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发起。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结合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内团员组成情况推动相关符合建团条件的工作单位建立团组织。
②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的团员组织关系可保留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转接或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户籍地所在的村和社区团组织。
2、升学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3、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点选“参军入伍”或“涉密单位”,该团员组织关系将进入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由各团支部按要求将团员姓名、身份证号、“北京共青团”系统个人ID、所在团组织全称及ID等信息的电子版表格(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报送至分团委,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盖章。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优先转至居住地),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或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户籍地所在的村和社区团组织。
②确实存在困难的,可在6月30日后,提交盖章的书面申请(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同步在系统操作,申请转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尚未落实就业去向团支部”(ID:3008359),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生活
团组织关系按要求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必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学校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盖章书面申请(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同步在系统操作,申请转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ID:3008362)集中管理。对应学院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6、延迟毕业
按照学校学籍异动相关规定,应转接至毕业时间为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并完成转移原因为“系统内部转移-延迟毕业”的转移操作。
三、责任要求
1.发起方: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单位(入学)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基本信息和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2.各高校:各高校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校本年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在做好新团支部的成立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线上系统中团支部相关信息;不得建立新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利用好现有的相关支部。
3.相关基层团组织:承担工作落实直接责任,特别是加强对转往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团组织团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注意: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②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归档。
四、具体安排
1.各级团组织要熟练掌握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操作(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跟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即日起开展团关系转接系列工作,在毕业生离校前,100%做完线下转出,100%发起线上团关系转接申请,100%做好未转出部分的台账(附件将统一发至各相关团支部)。
3.对于目前系统中存在的未转出毕业生团员,应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转出,对已毕业的团支部,及时进行团组织归档。
4.未返校之前,涉及到盖章的文件,以分团委书记签字扫描的方式代替,待返校后进行盖章补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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