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发挥研究机构和导师参与人才培养的作用,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聘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 研究生助管
1.岗位要求。研究生助管主要承担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行政事务的辅助性工作,每周工作不少于15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0小时)。
2.岗位津贴。每月为700元,由学校全额承担。
(二) 研究生助教
1.岗位要求。研究生助教主要承担我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相应课程的辅助性工作以及各类实验室的辅助性工作,不独立承担授课工作;硕士课程的助教须由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助教(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担任。
2.岗位津贴。每月为900元,由学校全额承担。
(三) 研究生助研
1.岗位要求。研究生助研主要参与学校研究机构或教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岗位津贴。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每月不低于800元,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每月不低于900元;其中学校承担500元,其他由设岗导师承担。“特设助研”的岗位津贴每月800元,由学校全额承担。
二、工作程序
1.岗位申请。
2.岗位审核。见附件1
3.组织招聘。各单位依据学校审核批准的岗位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助管岗位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公开招聘,助教和助研岗位采用“教师推荐、院系审核”的原则进行招聘。应聘研究生应向设岗的单位提交《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4,一式两份)。
4.签署协议。被录取研究生与相关单位签署《校内社会实践协议》(见附件5)即可上岗工作。协议一式三份,聘用单位/教师、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各留存一份。
5.材料备案。
6.津贴发放。
三、提交材料
请有意向应聘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同学首先查看学院公布的岗位设置表,应聘助研、助教岗位自行联系导师,经过导师同意后签署申请表和实践协议;助管岗位申请表直接交到学院227办公室,后续安排面试和上岗。
每位同学需要提交《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校内社会实践协议》(协议一式三份,聘用单位/教师、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各留存一份。),均需导师签字,请同学们在9月28日下午4点前将以上资料交至学院227办公室。
附件:1. 三助岗位批准设置表 /uploads/file/2015/20150924/20150924160035_97217.doc
2. 助研岗位申请表 /uploads/file/2015/20150924/20150924160047_64096.doc
3. 助教岗位申请表 /uploads/file/2015/20150924/20150924160103_85772.doc
4. 助管岗位申请表 /uploads/file/2015/20150924/20150924160115_62506.doc
5. 校内社会实践协议 /uploads/file/2015/20150924/20150924160333_97429.doc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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