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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2016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09:43:00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优良学风班

  工商管理学院

  21

  32

  2

  2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年度内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本年度社会工作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申请个人奖励项目需满足评选的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60% ,且不能出现挂科。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2、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11月15日11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敏行225,电子版发送:cbabangongshi@126.com。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 2016评优汇总表.xls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doc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表.doc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