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先进班集体 |
优良学风班 |
工商管理学院 |
21 |
32 |
2 |
2 |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年度内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本年度社会工作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申请个人奖励项目需满足评选的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60% ,且不能出现挂科。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2、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11月15日11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敏行225,电子版发送:cbabangongshi@126.com。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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