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4级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17年11月至12月5日
三、认定程序
1. 同学申报:由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等)至本班班长处。
2. 班长认定:
(1)审核: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成立评定小组,根据学生上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评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
(2)公示:评定结束后要求进行班内公示,如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会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反馈调查结果。
(3)上报:班长将公示无异议的信息汇总录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并于12月8日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审核后,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敏行楼22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为文件名发送到yyq@cueb.edu.cn。
3.成绩录入:学院办公室根据各班上报结果,将结果汇总后统一公示5天。无异议后统一录入成绩系统。
4.学生对认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有异议时,可以向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学院复核后仍存异议者,可由学生处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班要高度重视,由班长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2、各班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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