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级工商管理大类招生分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工商管理学院依照“志愿优先,按照平均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的总原则,结合同学们的志愿填报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排名,经学院认真审核与综合评定,现将 工商管理学院2023级大类分流结果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具体分流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
联系方式:010-83951510
办公地点:启铸恭温楼E122办公室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0日
附件:2023级工商管理学院大类分流分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