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机构:工商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广军 柳学信
副组长:黄苏萍 孙忠娟 王凯 陈蒲晶
成 员:张晗 张松波 陆文婷 褚福磊 王夏 边展
秘 书:孙嘉穆 刘烨
因疫情原因,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考核结果不作为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含“双培计划”学生)。
二、推免工作程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免工作程序不再按照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
2025年推免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执行:
(一)计划分配。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经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名额。学院推免名额暂未确定。
(二)学生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各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学院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须录音录像,每位专家均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要严格审核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项成果,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答辩结果(含计入附加分的创新和科研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教授推荐信须同时公示5天。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四)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各学院、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 =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 + 思想品德成绩×10% + 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含符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四)、(五)”条件的学生),并在学院、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五)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院相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推免人选名单由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审核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推免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中第六条“思想进步、学习优良、竞赛和训练成绩突出、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学校推免统一规定和办法申请推免资格。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 的规定,我校应届本科毕业高水平运动员推免计划不再单列,纳入学院计划,不再按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八条中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政策执行。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干保研)实行推免计划单列,遴选工作由学生处按照工作方案实施。其余推免计划按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双培计划”应届毕业生人数单独计算,分配比例与各学院一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4日至9月9日班级筛选及自由申请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交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0日至9月11日学院审核阶段。
(1)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进行;
(2)9月12日前,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班干部对本班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思想品德素质评价。
(3)附加分为奖励加分与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计算方法参见附件。(其中,第一项“奖励加分”的支撑材料需交到启铸恭温楼E108;第二项“创新与科研能力加分”的支撑材料需交到启铸恭温楼E122。注: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无误后自行带走,提交复印件。)所有纸质材料需要在9月9日下午4:30前提交。
3.9月10日上午(暂定)学院进行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公开答辩、并按照考评成绩顺序确定推免名单。考评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思想品德平均成绩×10%+附加分。推免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9月12日下午15:30前学院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
(二)推免材料
关于附件内容说明如下:
附件1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6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请学生仔细阅读。
其余为学生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由学生个人自行打印(双面)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学校推荐意见的部分不要填写),并贴纸质照片,不允许电子照片,要求不允许修改申请表格式,因此建议学生手工填写,但是内容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痕迹,否则申请表视为不合格,学院不予接收;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4)(表格只填写个人情况简介以及之前的内容,成绩以及之后的内容不要填写)(若有第一项“奖励加分”,支撑材料需交到启铸恭温楼E108;若有第二项“创新与科研能力加分”,支撑材料需交到启铸恭温楼E122。);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5)(表格上分值,专家意见,学院意见不要填写)若无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则不需要提交此表;
(4)其他材料(如有附加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纸质材料需要在9月9日16:30前提交至启铸恭温楼E122办公室,为保公平,所有逾期材料、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视为放弃推免。
“双培计划”学生所有纸质材料于9月9日上午10:00截止收取。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委,由教务老师进行统一解答。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
附件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