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未通过验收情况说明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6号)的工作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所在学院为项目归属学院,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请各学院对2020年项目为“不合格”、“项目终止”、“延期”的项目,进行情况分析,逐一说明具体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保障支持。
2020年项目未通过验收情况说明,请于2021年11月22日之前上交电子版。
二、2021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安排,2021年项目的结题验收时间为2022年3月。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实施各个项目的进度检查、信息变更及监督工作,并完成附件1-4。
(一) 各学院填写《2021年 “大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附件1)上交电子版;
(二) 各项目组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各学院留存纸质版,汇总后上交电子版;
(三) 各项目组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指导教师变更等情况,填写《变更申请》(附件2),各学院留存纸质版,汇总后上交电子版;
(四) 各学院落实并填写《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上交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
附件1, 请于2021年11月22日之前上交电子版。
附件2-3,请于2021年11月29日之前上交电子版。
附件4, 请于2021年11月29日之前上交电子版, 纸质版需盖章上交。
注:各项目组仅需要填写附件4和附件2(如有),不要填写附件3和附件1。
三、2022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现启动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立项申报对象须为我校2021级、2020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团队成员最多为五名(含负责人),最少为两名;一名学生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
3.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项目。
4.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即学生自行选择的课题和各学院指定的课题。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类型原则上“规定项目”至少占比50%。
(四)立项目标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保证较大的学生覆盖面。立项时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排序”,其中重点项目占比40%,一般项目占比60%(四舍五入取整)。
(五)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约为一年,结题验收时间为2023年3月。
中期检查由各学院组织,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11月,检查内容为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届时请关注教务处相关通知。
(七)工作安排
11月22日至11月26日动员宣传。各学院全面宣传,鼓励学生积极申报。
11月29日至12月10日项目申报。各学院组织专家严格审核,宁缺勿滥。
2021年12月13日之前,学院汇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5)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6)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7)电子版,统一上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留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8),上交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上交。
电子版报送地址:sunjiamu@cueb.edu.cn。邮件标题:2020/2021/2022-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中期报告书/申报书/申请书。例:2021-张三-XXX项目中期报告书;2022-张三-XXX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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