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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组: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延期的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各学院的“优秀”项目不得超过本学院结项总数的25%。教务处审核后,将给予通过验收的项目结项证书。

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填写延期申请(见附件2),延期项目完成后,将在下一次结题工作中验收,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组均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按照项目类型选择填写:

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方案》(附件5)

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运营报告》(附件6)

研究报告的具体格式及撰写要求详见《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7)。

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附件2-6的电子版及邮件标题按照项目负责人-结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创业方案/运营报告命名并发送至邮箱sunjiamu@cueb.edu.cn,其中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纸质版指导老师签字后交至启铸恭温楼E122。除延期申请外,其他附件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模板)》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附件5:《创业训练项目——创业方案(模板)》

附件6:《创业实践项目——运营报告(模板)》

附件7:《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2024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