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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于331日正式启动2016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北京市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下达我校2016年度规划项目的申报限额为35项,其中青年项目不得少于1/3

申请自筹资金项目可不占申报指标,但须注明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研究任务能按计划完成。

二、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756日以后出生)。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的市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或研究基地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三、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可围绕《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016年开始,市社科规划办对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进行了调整,申报学科须按照《课题指南》所列14个学科进行填写。

四、项目类别、资助金额及完成时限

(一)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资助额度:重点项目不超过1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5万元。

(三)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项目完成时限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可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项目资料”栏对应的“年度项目”或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双钉装订。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26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汇总表》1份、《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六、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6年4月1日

 


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