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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于10月30日—11月10日(第9-10教学周)开展为期两周的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本次中期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研究生院实地检查以及集中远程课堂观摩等方式进行。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1、课堂教学检查

  中期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九周、第十周,即10月30日—11月10日,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书对所有研究生课堂的教师到课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上课期间,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携带《课程表》(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到本学院的研究生课堂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出勤情况(调停课的以10月27日前在研究生院办理正式手续为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与培养办公室及时联系解决,并做好记录。各学院在完成检查任务后,须及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

  2、课堂听课情况记录

  各学院应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听课课程门数不少于本学院开设课程的20%,并于10月27前将听课计划报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听课计划委派专人随堂听课。听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表格见附件)。检查内容为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课堂效果等。

  3、学生座谈会

  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关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学位论文、导师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应至少组织一场本学院研究生座谈会或任课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老师关于教学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撰写研究生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4、意见反馈

  学生对教学管理、课程安排及教师授课等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电话(83951523/2165)、电子邮件(pyb@cueb.edu.cn)等形式及时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理。各学院也应保持相应的教学培养质量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主管院长每月应安排时间接待学生来访,听取学生意见、建议。

  二、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提出改进意见。

  3、对于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通报,并报送研究生院。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4、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备查。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于11月24日前将本学院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及本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院将予以核实,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017年10月17日 

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记录表
文件类型: .doc 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记录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听课计划
文件类型: .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听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