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3、回执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双钉装订。
4、回执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项目负责人于10月12日上午11时前将回执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