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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申报2017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17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科计划重点项目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12项。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限项规定

1、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2、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3、有在研北京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报本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本年度该类项目申请书格式有调整,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新版申请书格式填报),并打印一式6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二、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该类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

项目须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申报。并积极发挥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且为北京市属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B类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以前年度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从未通过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申请人请于5月9日后登陆“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申请B类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6:00,请在此之前提交至依托单位。

5月9日至6月17日12:00,科研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申请者于617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须为网上生成打印)一式2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并请在原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并签字。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申请者于621日上午11时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

(四)不予受理的情况

1、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未按要求提供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等);

2、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3、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三、科研计划一般项目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一般项目14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2项。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教研人员,教辅及管理人员不在申报此类项目范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申报市教委社科一般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科技一般项目的人员,没有职称限制。

4、在研市教委级别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6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一)资助强度:社科重点项目15万元、科技重点项目50万元、社科一般项目5万元、科技一般项目12万元。

(二)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一般为1—2年。其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