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考核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状况和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开题和写作的重要依据,即中期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毕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二、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按照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研究生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期考核时间。
(二)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必读文献阅读、科研能力、实践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三)中期考核以相关材料审核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织
(一)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中期考核组织工作,可将中期考核与毕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结合进行。
(二)学院应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应由3-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硕士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表一);
2.必读文献读书笔记;
3.一份学术研究报告;
4.参加实践与创新活动的证明材料;
5.如中期考核与毕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结合进行,还应提交开题报告。
(四)在硕士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系)提交考核材料前,导师与学生应就考核材料进行沟通,在《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五)学院(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学生提交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对其做出政治思想品德水平评价,评定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硕士研究生按照学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考核小组就硕士研究生必读文献、学术研究报告、开题报告等内容进行答辩考核,并根据硕士研究生答辩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等情况在《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给出考核评语和成绩。
(七)不能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不参加考核的申请,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见附表二),经导师签字同意和所在学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考核。
四、考核成绩评定及参考标准
(一)中期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二)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必修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分不低于80分、答辩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方有资格获评优秀。中期考核 “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
(三)本次考核中有以下情况之一,均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
(2)答辩考核不合格。
(3)未经所在学院(系)批准而逾期未参加考核。
(四)两门及以上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必修课程补考不及格或重修的研究生,考核成绩最高为合格,且要相应注明“两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合格”、“补考不及格”或“重修”字样。
(五)除以上按本部分(二)、(三)、(四)考核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研究生以外,考核小组依据中期考核各方面考核结果给出合格或良好的成绩。
五、考核不合格和经批准未参加考核硕士研究生的补考及处理
(一)中期考核成绩不合格和经批准未参加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可在本次考核时间起一个月内提交补考申请,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补考申请表》(见附表三),经学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部批准后,可补考一次,并由学院(系)统一组织进行。
(二)中期考核补考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延期考核的研究生补考不合格和未参加补考的研究生(含延期考核而未参加补考者),只能参加下一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如再次考核不合格,作退学处理。
六、考核记录及材料保管
中期考核结束后,各学院(系)应将中期考核全部材料送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经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妥为保存三年。
七、其他
(一)如中期考核结合开题答辩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开题答辩无效。对于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合格、必修课补考或重修成绩不及格,但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其开题为毕业论文开题。
八、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硕士生应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必读文献读书笔记;
3.一份学术研究报告;
4.参加实践与创新活动的证明材料;
5.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