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为进一步明确丰台区发展潜力和优势,科学反映区域发展现状,抓住重大机遇期将发展潜力转化为竞争力,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丰台区委区政府研究室现面向我校对2016年度《丰台区域发展潜力评价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一、研究内容
《丰台区域发展潜力评价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对丰台区发展潜力的梳理(包括对丰台自身发展潜力和优势变化的纵向比较和与北京市其他区或国际、国内类似发展程度区域的横向比较等)。
2、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对丰台区整体发展潜力和区域性发展潜力进行具体化和定量化的评价研究(如政府效能、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区位、区域发展阶段、区域形象、投资者信心等因素)。
3、对发挥或提升丰台发展潜力的建议(明确潜力或优势转化的路径,如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如何转化、河西地区环境优势如何利用、京津冀区域合作潜力如何释放等,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区域性发展潜力转化的建议要有差异性,要对街乡镇结合自身特色潜力开展相关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职称),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
2.课题负责人应熟悉北京市、丰台区相关情况,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工作基础。与丰台区各单位部门有过优秀合作成果的优先考虑。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
4.本次课题申报注重观念创新与成果转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研究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提出符合丰台区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加强成果转化工作。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16年6月3日(星期五)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程序:
(1)参加投标单位及个人按照课题需求,根据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
(2)打印《申报书》纸质版2份,在申报期内送至学校科研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人所在部门-申请人姓名”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ftqyjs@163.com和keyanchu@cueb.edu.cn邮箱。
(3)丰台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将与学校科研处共同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在学校科研处网站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如无疑议,与中标人签订课题合作研究委托协议书。未中标的申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结项时间:2016年11月15日前。2016年9月15日前,需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成果。
2.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作研究委托协议书后,需在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研究开题报告,说明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3.项目结项时,需提交高质量的项目研究报告。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由丰台区委区政府研究室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课题成果的版权为招标单位所有。
六、课题经费
《丰台区域发展潜力评价研究》课题经费为20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姜 红 83952330
文 玮 83951839
附件:2016年度《丰台区域发展潜力评价研究》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