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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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认真阅读,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如实填写年度检查表,并于2015年10月28日前向科研处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玮 83951839 刘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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