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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年度检查和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了做好2018年度项目申请和2017年度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一)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1《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17年12月底发行,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教研人员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6日前向学校科研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依托单位公章处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章)。

  (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3月8日上午11时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2、3月8日至13日上午11时,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信息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3、经科研处审批后,申请者打印纸版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有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收齐后,于2018年3月15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其他事项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的教研人员,需要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章的,请提供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用印申请表》,并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经科研处核准可予办理(科研处留存申请书封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用印手续的不予办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

  (一)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办理结项前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预评审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请于2018年12月29前完成项目预评审工作,2018年1月12日前将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2份和结题成果一式1份报送学校科研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四)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要先行到学校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公章;再报送学校科研处签署审核意见。结题成果参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规范细则》(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的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8年1月10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祝合良83952166

      83951839

      83952497

  电子信箱:keyanchu@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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