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需要重修的同学,务必于3月9日12:00前登录本人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在系统中申请重修。重修可自学或插班学习,选择插班学习方式原则上要到原任课教师的班中上课;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必须插班学习;选择自修的同学将无平时成绩。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系统→培养→课务信息管理→课程重修申请管理,点击右上角的“申请”图标,选择要申请重修的课程(学期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并保存。重修的“审核结果”为“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中按照正常选课程序选择此门重修课程。无论选择自修还是插班的方式,都务必在系统中选课,否则将无法记录成绩。
培养办公室
20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