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首页» 学生之家» 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 学生安全稳定及假期留宿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 学生安全稳定及假期留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02:10:00  

各班级:

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全校师生的安全,请各班级在放假之前,对本班全体学生深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以确保广大师生渡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假期。同时,为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请做好学生留宿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全稳定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

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的要点包括:

1. 叮嘱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2. 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们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寒假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3.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滑冰或冬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4. 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

(二)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的信息调研工作

1.在工作中要特别留意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安全隐患,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学生—院系—学校”信息渠道的畅通。

2. 统计本班学生假期外出情况(含外地生返家情况),统计内容包括外出时间、目的地、同行者姓名、本人及家庭有效联系方式。具体统计表格样式参照之前节假日出行情况表格,并按照附件一要求整理(见附件1)。

3. 统计假期不回家同学(含研究生)的名单,特别要准确统计春节期间(27-28日)留校学生(含研究生)(见附件2),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学作为联系人。

具体出行信息及春节留校学生信息(具体出行情况+两个附件)均以班级为单位于19日下午5:30之前发送至lxy0503@outlook.com

二、假期留宿工作

假期封楼时间: 2月1日中午10点

    开楼时间: 2月15日中午12点

研究生宿舍楼(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不封楼。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1月6日早8:30—1月11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由本人到各院系领取并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附件4),至院系审批。

(2)院系审批:院系于1月6日早8:30—1月11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住宿的同学,院系可予以批准(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

(3)学生处审批备案:1月6日早8:30—1月13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月6日-1月13日8:30-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各楼宇值班室。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5)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15日 

附件1寒假期间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2春节期间(2月7日-2月8日)留校学生统计表

附件4 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寒假期间学生情况汇总表.docx
  • 附件2春节期间(2月7日-2月8日)留校学生统计表.doc
  • 附件4 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