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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08:44:00  

  各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1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学院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我院推荐总数为17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

  4、根据《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附件3)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并盖学院公章。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申请同学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5月11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发送至cbaxuesheng@126.com。电子版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 奖励、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2021年5月11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启铸恭温楼E107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一份)

  (3)奖励、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83951991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4 《填表注意事项》
  • 附件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 附件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 附件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