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1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学院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我院推荐总数为17人,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
4、根据《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附件3)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并盖学院公章。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申请同学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于5月11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发送至cbaxuesheng@126.com。电子版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 奖励、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2021年5月11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启铸恭温楼E107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一份)
(3)奖励、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83951991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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