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首页» 新闻中心» 学生园地»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01:30:00  

  各位2023届毕业的同学: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2023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主要以学生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全面地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202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各项表现的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将制作成绩证明,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成绩在85分(含)以上的核定成绩为优秀;测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良好;测评成绩在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不合格。

  四、报送要求:

  1.请各位毕业生于4月24日前填写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表(见附件1),具体评分标准可参照附件3,并将电子版综合测评表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班长。

  注:①关于补考、缓考,补考课程先按零分计算,之后再根据补考和缓考成绩更新综测成绩、等级。②如果是校内获奖,若学生暂不能提供证书,以学院或学生处网站公示的结果为准;至于其他竞赛比赛证书,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附件1综测测评表请完成填写各类加分的汇总成绩,以免公式核算时因未填写汇总成绩导致成绩缺失。

  2.各位班长核查并汇总每位同学的证明材料与得分,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24日15时前完成电子版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收集每位同学的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同学的证明材料需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为19级**班***),并上交每位同学对于班级综测公示以及个人成绩无误的确认证明(建议在班级群内以接龙的方式开展,截图中需要体现对个人成绩和班级综测公示均无误)。

  各班的电子版综合测评表(附件1)、电子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各班同学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cbaxuesheng@126.com、班级综测公示以及个人成绩无误的确认证明,命名为:19级XX班综合素质测评。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8395199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相关附件:
  • 竞赛目录 20230224.xls
  • 附件3:工商综测细则2021修订.docx
  • 附件2: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xls
  •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