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组织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班级投票、支部推荐、班主任意见、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2016年下半年认定的积极分子名单公示,见相关附件。
现就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分团委反映。个人反映有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分团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3951776
办公室:敏行楼227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