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7-2019级上一学年本专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
学院 | 名额(5000元/人) | 学院 | 名额(5000元/人) |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 15 | 财政税务学院 | 29 |
工商管理学院 | 30 | 法学院 | 17 |
经济学院 | 35 | 金融学院 | 33 |
会计学院 | 37 | 统计学院 | 15 |
劳动经济学院 | 31 | 外语学院 | 12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15 | 华侨学院 | 8 |
管理工程学院 | 36 |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学院于2020年11月11日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报送至学院邮箱:cbayanjiusheng@126.com,邮件请以【国励志+年级+班级+姓名】命名。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系统报送具体要求:
各学院应统一登录“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http://58.129.246.71/pros/identity/index.action),11月16日9点-11月17日16点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录入、上报工作。
3、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请于2020年11月11日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启铸恭温楼E107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两份,正反打印,从系统上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一份,正反打印,盖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9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