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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院系:


“清明节”假期在即,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现就学生“清明节”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更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如果有疑问,及时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询问。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兼职的社会活动中上当受骗。


2、增强防火意识,随长辈去参与扫墓活动时,不随便燃烧枯枝树叶,以免发生火灾。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3、增强防盗意识。假期校园里流动人口增加,是盗窃事件的高发期。在校同学出门注意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尤其是电脑、手机等,切忌宿舍存放大量现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外出扫墓踏青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去人多拥挤的场所。


4、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长途出行要结伴,并及时告知家人,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中提高警惕。


5、外出踏青不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6、特别提醒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上课。


7、未经学院学校审批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集体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