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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结合我校2019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我院推荐总数为20人,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

  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

  登记表填表注意事项

  (1)“荣誉称号记录”一栏请参照评选办法第三条(二)的要求填写。

  (2)“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奖励情况”一栏请参照评选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填写。附相关证明材料。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1、纸质版:  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一页纸

                           ②《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一份)

      纸质材料请于5月24日16时前报送至敏行楼225办公室

  2、电子版:  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②《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

                       ③《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院—姓名”命名后集中发送至cbabangongshi@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