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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关于2023年秋季征兵工作宣传及报名的相关通知

2023年征兵报名工作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北京市征兵办、北京市教委和丰台区武装部的有关部署,结合最新政策和要求,现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同时统计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报名,具体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征兵工作时间安排大致为:男生五月开始报名(走兵之前可以随时网上报名);六月中下旬开始第一批体检;六月下旬开始第一批政审、预定兵;九月走兵,预定兵可在截止日前计入就业统计。请各学院提高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名同学了解相关政策,可重点针对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前上报学生报名情况。

预报名统计阶段:5月25日——6月2日

有意向报名同学于6月2日10: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woNma23.aspx# 。同时应征学生本人务必到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详见“报名方式”)

女生网上报名尚未开通,可先通过学院统计报名并关注全国征兵网,7月1日系统开放后在网上登记报名。

二、优抚政策(2023年最新政策摘要,详见首都征兵网)

(一)复学升学优待

1.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转换专业。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5.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6.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进藏兵不受限制),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报考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不受名额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50%。

7.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市指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周期按照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8.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二)就业优待

1.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3.直接提干。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大学在校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4.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4.经济补助补偿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2年义务兵期间,家庭优待金等每年定期增长。由区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算。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我校各年级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兵: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女兵: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3.身体标准(摘要,细则详见全国征兵网)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只要实际视力在4.3左右均可报名,网上报名填报时原则不低于4.6)

四、报名方式

1.在学院报名的同时应征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注意账号需要在学信网注册。

2.从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给学生处张老师,博纳楼123。

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时应征地选择:北京-丰台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五、政策咨询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了解政策)

首都征兵网:http://www.bjzbb.com/(了解政策)

韩老师 8395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