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2019年助学贷款说明及通知

  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续贷与新贷签约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届时北京银行丰台支行将现场指导贷款合同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5日(周三) 13:30

  二、签约地点

    博学楼阶三教室

  三、签约对象

  (一)续贷签约对象

  在校期间曾获批校园地助学贷款,并拟本学年继续贷款的本专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二)新贷签约对象

  本学期初未交纳学费,并且没有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硕士研究生。

  四、材料准备

  (一)续贷签约材料

  身份证、学生卡原件,带黑色签字笔。

  (二)新贷签约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件1);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需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处章在面签时统一加盖;

  (3)学生本人手写家庭情况说明(200字以上、A4纸);

  (4)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5)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

  (6)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7)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9)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10)未满18周岁申请贷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意见;

  (11)学生需提供本人北京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五、相关要求

  各院系通知本学年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在校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准时到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过时未到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申请本学年校园地贷款。

  联系人:王子铮

  联系电话:8395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