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2014级研究生(不含MPA和MBA)。
二、参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3.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三、奖金设置与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以参评总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不同等级的获奖名额,若在名额计算时出现小数,请按四舍五入取整。
(一)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0元,名额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名额为参评人数的80%,原则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二)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名额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学金7000元,名额为占参评人数的30%,三等奖学金4000元,名额为参评人数的35%,以上共占参评人数的85%。
四、评审程序
(一) 学生申请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时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业成绩单一份(需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签字或盖章)、各种发表文章或所获奖励的复印件,在10月23日上午11点交学院227办公室。
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可以单独提交
(二) 院系评审
院系评审工作小组依据本院系评审方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的指导性意见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工商管理学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