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将对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具体测评办法参照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过程管理,促进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致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学院,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报学生处备案。
三、为确保参评学生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后续各项评奖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同学们仔细核对附件4中个人信息,对于未在学工系统的奖学金学籍信息的学生,将无法申请当年度奖励项目,因此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如果有问题,请各班班长汇总于9.13日下午15:00前告知。
四、时间安排。综合测评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测评采取同学自评,班级成立评委小组对本班同学的材料仔细核对,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班班长请于9月13日下午15:00前将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综合测评表(电子版),及加分项的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敏行楼225办公室 ,电子版现场拷贝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