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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通知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民生问题的大局和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把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问题当作重要任务来抓,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全面摸清摸透需求情况,为政策调整,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监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协助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完成核实和管理本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数据审核填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数据准确。

  2.尊重学生家庭的意思,维护学生尊严,保护学生隐私。

  三、具体实施

  1.普查登记时间

  每学期1次,本学期各学院需在3月6日前完成普查登记和材料报送工作。

  2.普查登记对象

  我校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四、普查登记程序

  1.普查筛选。提前告知每一个学生或监护人普查登记工作,填写《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留存)进行筛选。

  2.分类登记。属于《普查确认书》第一种情况的学生只需交纸质版确认书(附件1);属于第二种情况的学生应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提交纸质版确认书+登记表(附件1和2)及登记表电子版;属于第三种情况的学生,继续参加调查并提交纸质版确认书+登记表(附件1和2)及登记表电子版。所有电子版表格以【年级+班级+姓名+登记表】命名,班长负责汇总。所有纸质版材料请正反面打印,一份文件一张纸!

  3.汇总统计。各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所有材料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将班级材料打包,以【年级+班级】命名后发送电子版至cbabangongshi@126.com,纸质版交至敏行225办公室。

  五、上交材料

  1.《普查确认书》纸质版材料;

  2.《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六、其他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同步推进。对于符合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即未参加本次调研者将失去本学期受资助资格)

  在学院普查登记过程中,可以视情况进行家访、个别访谈等,并做好记录。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