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先进班集体 |
优良学风班 |
工商管理学院 |
21 |
34 |
2 |
2 |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11月13日(周一)16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参评“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集体报送班级特色活动或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不少于3000字)、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报送个人相关支撑材料至敏行楼225办公室,电子版以【三好/优干/班级/学风+姓名/班级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babangongshi@126.com 。申请表格模版详见附件1-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