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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优良学风班

  工商管理学院

  21

  34

  2

  2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11月13日(周一)16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参评“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集体报送班级特色活动或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不少于3000字)、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报送个人相关支撑材料至敏行楼225办公室,电子版以【三好/优干/班级/学风+姓名/班级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babangongshi@126.com 。申请表格模版详见附件1-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