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校获批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项目,经过六年研究,于今年结项,主要研究成果为专著《中国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与路径》、大型研究报告《垄断行业改革报告》及32篇论文,博士生团队成员出版个人专著5本。相关成果选入中共中央宣传部《成果要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报表扬。
科研团队简介
项目首席专家戚聿东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兼杂志总社总编辑,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项,出版7部著作,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期刊发表论文14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北京市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子项目负责人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王文举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昕竹研究员和刘戒骄研究员、山东大学于良春教授、江西财经大学陈富良教授和北京大学李虹教授。
团队成员包括柳学信、范合君、赵艳、卢宇、朱海燕、张晗、张孝梅、张航燕、刘健等。
记者:作为课题总负责人,您认为此课题的研究意义表现在哪些方面?
戚聿东:垄断行业改革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看,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主导产业的众多垄断行业,如果游离于竞争性市场经济之外,这样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残缺的,更不可能高效运转。从改革实际经验看,垄断行业改革是推进最晚、难度最大、争议最多的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如不到位,改革只是“半拉子改革”。因此,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垄断行业改革便具有了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实践的逐步展开,迫切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垄断行业改革模式方面的内容,推动中国垄断行业市场化的改革模式和路径,发挥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更大程度上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使垄断行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本课题通过研究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模式、改革路径、外部条件、配套措施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为推进中国垄断行业改革提供了系统化的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
记者:该课题研究跨时六年,研究成果丰硕,您认为该课题最核心的研究成果是什么?
戚聿东:课题集中研究了五大问题:一是垄断行业改革的国际经验;二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三是中国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包括六位一体和三阶段构成的整体渐进改革观;四是深化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五是行业案例研究,选择了14个有代表性的垄断行业进行了案例研究。
本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专著《中国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与路径》、大型研究报告《垄断行业改革报告》、32篇论文和博士生团队成员出版个人专著5本。相关成果曾被选入中共中央宣传部《成果要报》,获得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的批示,得到时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重视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表扬。
课题组认为,垄断行业改革需要整体设计。垄断行业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从政府、行业、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和主体,涉及产权、治理、竞争、运营、价格、规制等多种内容,涉及众多外部约束条件和配套措施,这些主体、内容、条件与措施之间又是彼此相互联系,互补性和制约性非常强。在存在互补性和制约性的情况下,如果仅仅关注个别的改革使人们看到错误的转型全景。
所以系统论的观点要求我们在进行垄断行业改革模式设计时,把产权模式、治理模式、竞争模式、运营模式、价格模式、规制模式等六大方面系统设计,形成“六位一体”的整体改革思路。长期以来,中国垄断行业“四独”现象严重,即国有独资、独治、独占和独享。因此,在产权模式上,产权结构改革有必要将现有母公司的国有独资公司先改制为国家绝对控股公司,再逐步改制为国家相对控股公司。在治理模式上,需要改变政府行政主导下的“独治”问题,以多元化、民主化的治理机制为导向,改革企业高层领导产生机制,建立重要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我们认为在竞争和运营模式上,从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技术进步、国际竞争力等因素出发,塑造5家以上、彼此业务重合、以综合运营商为主体的寡头竞争模式,这是一种较为先进可行的模式。在价格模式上,在竞争性市场形成前对价格进行监管是必需的,改革的总体趋势是需要根据竞争程度不断放松价格监管程度,通过不断强化市场竞争的方式促进价格水平的不断下降。在规制模式上,改革方向是放松经济性规制,加强社会性规制。
垄断行业改革需要采用渐进式改革路径,在改革次序和时序上应有序衔接。在涉及众多方面内容的改革中,各项改革内容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其中竞争改革和运营模式改革相对容易,产权模式和治理模式改革次之,价格模式和规制模式改革最为复杂。理想的垄断产业改革路径应当是:竞争模式和运营模式改革→产权模式改革和治理模式改革→价格模式改革和规制模式改革。对具体垄断行业而言,产权、治理、竞争、运营、价格、规制的每一方面也同样需要循序渐进。“十二五”期间,应把垄断行业竞争化改造作为突破口,倒逼其他方面的改革。
(原载校报第4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