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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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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奖学金评选时间为两阶段:第一阶段班级评审311日-318日,第二阶段学院评审公示319-324日。奖学金评选要按照宣传报名、组织评审、公示公告有重点分阶段进行,要确保全体同学清楚知晓有关奖学金评定政策,其中班级公示公告阶段要求不少于3天。

三、各班级要以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为契机,查找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风建设。

四、奖学金评定规则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执行,未解事宜见附件。

五、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奖学金登记表》时,各班级要按照成绩名次和奖学金等级依次用正楷填写。

请各班级于2010318日下午1600前将填好的《首经贸学生奖学金情况登记表》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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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311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1、严格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额各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5%10%20%的比例评选。

2、若出现班级内符合奖学金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可将剩余名额在本院系同年级内进行调剂(仅限于三等奖名额),但年级评奖学金人数不能超过年级人数的35%。

3、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出规定比例,则按照德智体总分排名顺序满额为止,超出规定比例者,顺延到下一等次优先参评。

“德智体总分”=课程成绩平均分+德、智、体的加/减分(加/减分需注明理由)

4、凡平均成绩达到《首都经贸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一、二等奖学金评选标准,但有一门课程成绩低于该奖项单科标准分数(该课成绩应在60分以上),可降低一个奖学金等级的评选资格,以同等资格在降低后的奖项中参评。

5、参评科目原则上为必修课,若必修课不足5门,可由院系在必选科目中指定参评科目,但必修课、必选课参评科目总数不得少于5。大四有特殊情况的班级除外。

如果必修课和必选课合计不满5门,以实际上课门数评选。

体育课成绩不作为奖学金成绩统计科目,但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课程平均成绩须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评选时,应根据单科成绩和德智体总分确定申报的奖学金等级

7、电子版汇总表格应严格按照学生处下发的《人民奖学金院系汇总上报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