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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假期留宿工作的通知


 

假期封楼时间:116日中午12

    开楼时间:211中午12

研究生宿舍楼不封楼,但须办理假期留宿相关手续。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1228日早8001230日下午1600,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自行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交至院系审批(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办公室225房间)。

2)院系审批:院系于1228日早8001230日下午1600期间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住宿的同学,院系可予以批准(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

3)学生处审批备案:14日早83016日下午1600,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新行政楼127)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5-1月6(830-11001300-1500,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校内宿舍1号楼130或大三元二层)。请院系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5)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11223

点击下载: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