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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我院2009-2010年度“卓越奖”评选开始


为了培养“四好”人才,进一步促进学院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增强学术氛围,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和奖励方式

(一)学风优秀班集体

标准:1、学年内全班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班集体总人数的15%。

      2、学年内班级积极开展有专业特色学术活动,效果显著。

3、学年内班级无违纪学生。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奖状;

2、获奖班级一次性报销活动经费1000元。

(二)学风建设标兵宿舍奖

标准:1、考勤全勤(同时参考任课教师的考勤表),本学年宿舍成员没有变动;

2、学年内宿舍成员获得人民奖学金达到6人次(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情况调整),且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3、学年内,宿舍积极开展学术性研究活动,成绩突出。

4、学年内无违纪学生。

注:符合条件宿舍集体自愿申报。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奖状;

          2、获奖宿舍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个人或团队学术奖

标准:1、学年内在国际、国家、北京市、学校(学报)上发表专业学术文章;

      2、参加学校科研创新项目,获学校优秀成果奖。

2、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奖励证书;

          2、获奖个人或团队一次性奖励(国际级2000元、国家级1000元、市级500元、校级300元)。

(四)个人或团队文化体育活动奖

标准:1、学年内在校级或校际间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2、学年内在市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3、学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4、学年内在国际比赛中获得奖励;

5、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证书;

2、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国际级2000元、国家级1000元、市级500元、校级300元);获奖团队一次性报销(国际级3000元、国家级2000元、市级1000元、校级500元),用于更新设施,提高水平。

(五)优秀学生骨干奖( 5名)

标准:1、学年内担任学院学生组织(部长以上)干部或社团负责人。

      2、积极组织学院文体、学术活动,认真负责,贡献突出。

      3、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3、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证书;

          2、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六)自立自强奖

标准:1、经济困难或遇到重大伤害学生,刻苦学习,年度内连续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个人两次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证书;

          2、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七)优秀新生班集体奖

标准:1、新生班级体在评选年度内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成绩突出。(另设记分办法)

      2、大一第一学期班级不及格人数占班级人数15%以下。

      3、学年内班级组织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团日活动,效果显著。

 4、学年内班级无违纪学生。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证书

          2、获奖班级一次性报销活动经费

(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八)优秀毕业生奖(10名)

标准:1、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社会工作,贡献突出。

      2、大学期间多次代表学院参加比赛获奖。

      3、大学期间成绩优秀,已考取研究生或已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   

      4、大学期间无违纪行为。

奖励方式:1、在学院大会上颁发证书;

          2、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评选表彰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

1)通过分团委、学生会、班主任及学院网络向全院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者向班级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后,于推荐时间内将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上报材料汇总后,由学院分类审核,统一在全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评选时间:申报时间为510日至514日中午1230――1330

3、申报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号楼3313

工商管理学院卓越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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