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规则:
奖学金评定规则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未解事宜见附件。
???? 二、评选日程:
???? 1. 2009年3月3日至3月6日,各班组织评选本学期奖学金;
???? 2. 2009年3月9日至3月12日上午12:00之前,各班完成三天公示,并将填好的《首经贸学生奖学金情况登记表》交院办。
3.2009年3月13日至3月15日,学院审核阶段。
4.2009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学院评审结果公示。
5.2009年3月19日以后,学校终审阶段。
三、注意事项:
1. 确保全体同学清楚知晓有关奖学金评定政策;
2. 班级公示时间要求不少于3天;
3. 此次评选目的在于以凭促学,要求在班主任监督下,由班委主持评选,学习委员具体负责,请各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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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3952196??? ????????????????????????????????????????????????????????????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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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1、严格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额各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5%、10%、20%的比例评选。
2、若出现班级内符合奖学金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可将剩余名额在本院系同年级内进行调剂(仅限于三等奖名额),但年级评奖学金人数不能超过年级人数的35%。
3、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出规定比例,则按照德智体总分排名顺序满额为止,超出规定比例者,顺延到下一等次优先参评。
“德智体总分”=课程成绩平均分+德、智、体的加/减分(加/减分需注明理由)
4、凡平均成绩达到《首都经贸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一、二等奖学金评选标准,但有一门课程成绩低于该奖项单科标准分数(该课成绩应在60分以上),可降低一个奖学金等级的评选资格,以同等资格在降低后的奖项中参评。
5、参评科目原则上为必修课,若必修课不足5门,可由院系在必选科目中指定参评科目,但必修课、必选课参评科目总数不得少于5门。
如果必修课和必选课合计不满5门,以实际上课门数评选。
体育课成绩不作为奖学金成绩统计科目,但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课程平均成绩须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评选时,应根据单科成绩和德智体总分确定申报的奖学金等级。
???????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