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生发展 - 学生事务

学生事务

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京高教学(1995017号、京教学(20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我院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依据京高教学(1995017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根据市教委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如下:

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两次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且毕业论文(或设计)优秀者可评为优秀毕业生。(因毕业论文成绩暂时未出,所以符合荣誉称号要求的同学可以按要求先行预报)。

3、我院评选名额:11

二、         评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525日――527

2、班级、学院评议公示:528日――531

3、学校评议:61日以后

三、         评选要求:

1、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认真填写。

2、  自行准备个人材料,600字左右,电子版,题为《***申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个人事迹》。

3、  527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个人材料(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袁菁

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525

附件下载: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