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京高教学(1995)017号、京教学(20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我院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依据京高教学(1995)017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根据市教委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如下:
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两次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且毕业论文(或设计)优秀者可评为优秀毕业生。(因毕业论文成绩暂时未出,所以符合荣誉称号要求的同学可以按要求先行预报)。
3、我院评选名额:11名
二、 评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5月25日――5月27日
2、班级、学院评议公示:5月28日――5月31日
3、学校评议:6月1日以后
三、 评选要求:
1、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认真填写。
2、 自行准备个人材料,600字左右,电子版,题为《***申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个人事迹》。
3、 在5月2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个人材料(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袁菁
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