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生发展 - 学生事务

学生事务

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及 “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名额按照各学院上报的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学生进行分配。下表为各学院一等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剩余学生均可评为二等(2300/人)。

学院

一等国家助学金

4500/人)

工商管理学院

63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参评学生必须在今年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三、时间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

   2010-2011学年成绩单一份(直接从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教务章)

备注:请在成绩单上标注出以下几项:


 1、统计出评选年度内所有课程是否有不及格情况

 2、是否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3、北京银行卡号。

(2011级新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但需要提供第2、3项内容)

(二)报送时间

10319:00――111日上午11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关于2011-2012学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

今年我校与北京市慈善协会建立“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合作关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在校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3北京籍贫困家庭新入学大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

(注:北京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

二、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通过国家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德高尚,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三、资助标准、人数及方式

3000//年,助学金将以生活补助金的形式,按月发放(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院系上报的贫困生资料中,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学院

名额(人)

工商管理学院

9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 点击下载2011“爱心成就未来”助学申请表格(正反面打印)

  2、学生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等同于申请表中家庭困难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一栏】。

 

五、报送时间

10319:00――11116:00

 

所有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办公室(敏行楼225

联系电话 83952196 

 

 

                                                  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