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年助学工作的通知
接北京市教委通知,北京市民政部门已停止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统一调整为由申请人根据《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京民救发(2009)443号),按程序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符合条件的领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今后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奖助学金将以此为标准。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及各项资助的学生,请于暑假期间立即着手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具体事宜向生源地街道或民政部门询问。
从去年开始生源地贷款已广泛铺开,京籍和非京籍学生均可在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生源地贷款,请有2010-2011学年贷款需要的学生,优先在其户口所在地申请贷款。具体事宜可向生源地街道、民政部门或者相关银行询问(北京地区为北京银行)。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需要具有贫困学生身份。请需要申请的学生自行准备好新版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老版的《贫困证明》或者《家庭情况调查表》。大家最好能准备齐新老两版证件,如有特殊情况,请至少准备一种证件,于2010年10月1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进行身份认定。
工商管理学院
2010年7月3日
点击下载:老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新执行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